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丨国家安全,你我守护

2022-04-13 来源:点击数:1062

前言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颁布试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不是多个领域安全的简单叠加,而是一张布满有机链条的网络,环环相扣。不同领域的安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具有传导效应和联动效应。维护国家安全,不但要维护各个领域的安全,也要维护整体和系统的安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和深海安全领域。

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石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诸多法律条文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石,守护着我们的国家安全。
    
四、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做什么?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六、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
(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二)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三)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四)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五)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七、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对关系
(一)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
(二)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
(三)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
(四)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
(五)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八、《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五个统筹”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二)统筹开放和安全;
(三)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四)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五)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九、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大坚持”
(一)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三)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五)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六)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
(七)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八)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
(九)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十)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