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抵制恐怖融资 营造安全和谐社会

2017-11-27 点击数:1022


一、恐怖融资的定义

    恐怖融资具体是指下列行为:①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②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③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④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非法和故意地提供资金支持恐怖主义犯罪的恐怖融资行为也属于恐怖活动。恐怖融资不仅是恐怖活动组织和恐怖分子保障其生存、发展、壮大和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资金基础和资金来源,也因其需要隐瞒、掩饰非法收入的来源与资金流向,使非法收入合法化的特征,与洗钱犯罪具有天然的联系。

二、恐怖融资的资金来源与流转
    恐怖融资的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外部资助与自身收入两部分。外部收入主要是指来自一些极端人士或组织的资助与捐赠;而自身收入则包括恐怖组织通过绑架、勒索、诈骗、贩卖毒品、走私军火等犯罪活动获得。因此恐怖融资活动需要对资金来源进行掩饰、隐瞒,使其合法化。
    同时,恐怖融资还要隐瞒资产的流向,通过将资产进行伪装,将之输送到"需要”的地方,资金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使用虚假个人身份开立金融账户,或设立离岸公司,虚构贸易,使用金融账户进行转账或汇款,掩饰资金来源;②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的转移,非法金融机构在开立账户时不会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操作流程不透明,交易过程不留痕,为非法资金的清洗提供了较大的便利;③通过走私等方式进行现金的运送,或通过购买黄金、宝石等难以追踪的物品,切断资金与来源之间的关系。

三、恐怖融资对策
    近年来,恐怖活动犯罪日益猖獗,我国也面临恐怖活动的现实威胁,随着互联网的逐渐发展,恐怖融资也出现了新的特征与变化,为预防、打击恐怖融资带来了新的挑战。防范与抵制恐怖融资,不仅是金融机构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是每个公民都应担负的责任。
    金融机构是反洗钱与抵制恐怖融资的第一道防线,应当加强自身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业务能力,有效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理念,对自身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强化对涉恐人员账户交易的监控,提升反恐怖融资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水平,提高主动发现、打击恐怖融资的能力。
    渤海期货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为抵制恐怖融资风险,投资者应当树立风险防范的意识与维权意识,在金融机构业务开展过程中,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工作,提升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洗钱与恐怖融资的陷阱。